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,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,按照自愿原则,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,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。
办理流程
(一)线上办理:
江苏医保云APP自助办理,由授权人(即主账户人)登陆江苏医保云APP与各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共济关系。具体操作如下:
1.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完成注册登录;
2.点击“我要办-家庭共济”功能模块;
3.点击“共济账户绑定”,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(如需添加多人可重复操作);
4.授权时间可自行选择(开始日期不得早于当前日期,终止日期不得与开始日期重复);
5.家庭关系采用个人承诺制,仔细阅读《个人承诺书》,确认后签字提交并保存,完成绑定工作;
6.办理完成后,可通过“家庭共济-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”查询绑定情况,同时“解除绑定”功能也可在此界面办理。
(二)线下办理:
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或无法办理的,授权人可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(医保电子凭证、身份证或社保卡)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、家庭关系承诺书等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