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计信息中心召开2016年医改监测方案讨论会
2016-05-06 15:19:37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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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做好2016年医改监测工作,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于4月26日在北京召开2016年医改监测方案讨论会。国务院医改办、相关部委、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司局、部分省市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机构及医改办、有关专家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才有同志主持。
国务院医改办绩效督导处负责同志强调了医改监测工作的重要性,指出医改监测不仅是了解和评价医改的重要数据来源,也是科学决策、推进医改的重要抓手。针对2016年医改监测工作,国务院医改办同志提出三点意见:一是医改监测指标设定应紧密围绕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;二是着力提高数据质量,规范数据上报;三是调整监测周期,实施季报、年报。
中心统计处负责同志分别从医改任务、指标增减、数据来源、统计周期、任务分工、报送时间等方面介绍了2016年度医改监测方案,强调指标修订应遵循针对性、稳定性、连续性、可比性等原则。
相关部委和委内司局负责监测工作同志就医改监测方案展开讨论,一是肯定了精简监测指标的工作思路,删除2016年医改重点任务中不再涉及的指标以及数据可得性较差的指标;二是结合本领域业务工作建议增加部分医改关注的指标;三是建议调整个别指标的报送范围。各地医改办、统计信息中心的同志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三点建议:一是目前数据填报过程在协调人社、民政、财务等部门数据存在一定难度,建议由国务院医改办统一协调外部门数据;二是由于受社保和财务数据提供时间影响,监测数据报送的时间不宜提前;三是建议进一步明确个别指标的解释、口径,确保数据可比性。
统计信息中心将根据参会代表意见对2016年医改监测方案进行修订,国务院医改办将行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形成正式文件印发各部门执行。